为贯彻落实******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6〕5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2026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拟向各有关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岢**直范围内具备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等均可申报见习单位。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办公条件,并可依照相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管理。所申请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见习单位与达成意向的就业见习人员及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进行岗前培训与安全教育。
(二)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的见习生活补助。其中见习单位负担20%、就业资金负担80%的就业见习补贴。每个季度用人单****服务中心申领县级见习补助时需提交季度考核表、****银行流水印证资料以及电子发票。否则不得申领就业见习补助。
(三)见习单位按规定在上岗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对用人单位支付的保费,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首次申领见习补助时一并提供购买保险印证资料,对未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视为违规使用见习人员,不得申领就业见习补助。
见习期限:从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结束,为期一年。
1、线下申报
(1)《岢**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
(2)关于申报见习岗位的报告(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
(4)单位开户行许可证(单位公户);
注:以上纸质资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2、网上申报流程
(1)各用人单位在“**省人社一体化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218.****.218:8099)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下载附件3.
(2)见习单位最终审核确定后,在岢**政务网公众号上公布。
申报起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