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拍卖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有底价的方式及以地块现状进行拍卖出让,且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联系四****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成交保证金的时间:于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31日17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同时,申请人须于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31日17时止联系四****公司提交竞买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成交保证金、按《拍卖出让文件》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具备相关申请条件的,四****公司将在2026年8月3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参加拍卖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6年8月4日上午10时在****四楼会议室举行。
七、公告地址:凉山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县土地****交易中心
账号:22-647********1384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成交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四****公司
账号:100********87076
开户行:****公司**支行
九、其他事项
(一)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土地现状、地下管线、地质灾害、文物埋藏等风险由申请人自行踏勘并承担,请申请人亲自现场查看标的,未至现场查验标的的视为认同标的情况。
(二)拍卖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缴纳的拍卖服务费和相关税费。
(三)拍卖成交后,拍卖出让总价款买受人可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剩余50%的土地出让价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年内付清。(四)本地块规划条件中容积率及建筑密度皆为上限,如因用地的具体情况限制,方案设计时可能达不到,建设单位在项目测算时应充分考虑。
(五)本工程涉及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问题时,应满足各相关部门的要求。
(六)设计方案除满足本地块规划条件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州)有关规范、文件要求及《**县城市控制性规划》。
(七)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光华南三路88号万科﹒金色领域1栋1322号
联系电话:139****8688a
联系人: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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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