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附件《2026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及《**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公开择优遴选项目秸秆收储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环节及标准
**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中秸秆收储运子项目,实施区域为**市域内。项目意义:通过该项目实施,提高我市秸秆离田利用效益,提升我市秸秆饲料化利用能力和水平,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该项目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29万元;补助环节及标准:秸秆收运储每吨秸秆补助资金不超过100元(详见附件1)。
二、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贴的方式,根据秸秆收储运完成数量,经第三方机构出具验收报告后,由****组织通过县级验收后,按程序申请财政部门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三、承担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承担主体需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之相对应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公司、**社、家庭农场、养殖场和涉农企业均可。
2.有秸秆收购资金,银行征信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行为。
3.承诺保证接受****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项目相关工作。
4.有一定的秸秆收运储场地。
四、遴选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资质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盖章),于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下午5:30前(上午8:30—12:00;下午2:30一5:30),到****东二楼203房间报名并领取申报资料(详见附件2)。
2.评审公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小组,从实施主体现场规模、自筹资金保障、机械设备数量和种类、秸秆收运储场地面积、服务承诺、以往年度业绩等要素,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承担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公开、规范、择优选择项目承担主体,评****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签订项目管理合同: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与入选的承担主体签订**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合同,承担主体按照合同任务目标按期完成。
联系人:张凡
电 话:0310-****070 132****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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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2日
附件1:**省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