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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市**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等一批店面招租(3年)
| 招标单位名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名称: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监管部门名称: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
| 交易中心名称: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市**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等一批店面招租(3年) | |||||||
| 标的名称: | **省**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南路60号6栋53****广场尚南花苑)(3年),挂牌价20,168.00元 **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南路3号11栋1-12、2-12号(3年),挂牌价64,270.00元 **省**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南路60****广场尚南花苑1栋7室(一层)(3年),挂牌价23,764.00元 **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南路40号6栋44****广场)(3年),挂牌价38,612.00元 **省**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南路60****广场尚南花苑3栋24室(3年),挂牌价39,098.00元 **省**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南路60****广场尚南花苑4栋27室(3年),挂牌价36,550.00元 **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5幢34室(3年),挂牌价32,880.00元 **省**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南路3号4栋1-11、2-11(壹品凯旋)(3年),挂牌价100,936.00元 **县南岩镇志敏大道**城-3-5栋2号店铺(3年),挂牌价69,726.00元 **省**县**镇天灯路9号(3年),挂牌价18,338.00元 **省**市**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60****广场尚南花苑3栋18室(1,2层)、19室、20室,挂牌价81,762.00元 **省**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中路8号10栋9****花园北区原6栋)(3年),挂牌价37,776.00元 **省******广场C栋2层2-3室(3年),挂牌价199,462.00元 **省**县**镇陈家塘4号(2层)(3年),挂牌价82,122.00元 **省**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南路60****广场尚南花苑4栋25室、26室(3年),挂牌价75,522.00元 **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4幢28室(3年),挂牌价36,550.00元 **省**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南路60****广场尚南花苑6栋49室(3年),挂牌价20,072.00元 **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4幢29室、30室、31室(3年),挂牌价89,080.00元 **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5幢33室(3年),挂牌价32,880.00元 **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5幢35室(3年),挂牌价32,880.00元 **省**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南路3号3栋1-13、2-13(壹品凯旋)(3年),挂牌价108,498.00元 **省**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南路3号11栋1-3、2-3号(壹品凯旋)(3年),挂牌价64,90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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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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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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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7月1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7月20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市**县南岩镇方志敏大道等一批店面招租(3年)(详见附件)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 开户行:****分行) 账号:79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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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地源土地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地源[饶房估]字(2026)第0168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赁期限及装修免租期:租赁期限均为3年,装修免租期详见拍卖公告清单,免租期均含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提交书面装修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并提供真实装修前后相应影像等资料,经招租方验收通过后生效,否则取消免租期并补缴租金。 4.租金的支付方式及递增标准:租金按年支付,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应于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周期租金。租期内租金逐年递增2%。 5.履约保证金要求: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支付首年度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6.原承租户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协议已到期的原承租方如未竞得标的须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期的原承租方如未竞得标的须在合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其所属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搬离、清空。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等部分应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损坏。若原承租户逾期未搬离、清空,则视为自愿将租赁标的内剩余设备、设施无偿赠予招租方,原租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7.本次招租标的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合法经营。 8.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9.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0.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11.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2.责任、义务: (1)租赁期满后,招租方对标的房产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承租方须书面告知招租方,并按招租方要求办理交接手续。承租方在约定时间内结清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租赁期间,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招租方收购,招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3)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招租方,按招租方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租赁期间,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招租方对原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4)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建、破坏标的房产主体结构;如因经营需求确实需要对标的房产进行改建,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必须确保标的房产的安全质量。 (5)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6)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8)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10)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归责于招租方的情形,招租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物的,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按通知要求无条件完成撤场。若该情形给承租方造成装修相关损失的,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偿事宜,除此以外,招租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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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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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度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付****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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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公司 联系电话:苏先生(147****58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