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自治县溪源金矿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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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满族自治县溪源金矿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区北陵大街29号
二、受让人
名称:****
场所:**满族自治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21MAEW47T4XH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满族自治县溪源金矿
开采矿种:42200砂金
开采规模:3万吨/年
地理位置:**省**市**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陈英村
面积:1.3081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起标高) |
Y(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1 |
****056.5202 |
****9967.6839 |
||
| 2 |
****051.4409 |
****0347.6860 |
||
| 3 |
****047.8065 |
****0570.6860 |
||
| 4 |
****356.6410 |
****0570.6728 |
||
| 5 |
****356.6206 |
****9766.6606 |
||
| 6 |
****800.5184 |
****9773.6872 |
||
| 7 |
****801.5122 |
****9967.6848 |
||
| 831 |
498 |
1 |
开采标高:831.0米至498.0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本次申请协议出让采矿权深部**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的已设采矿权深部、周边、零星分散**,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总局关于印****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8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本公示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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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