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关于建立**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意见》(粤建房〔2011〕64号)的通知要求,需对本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项目名称、范围
项目名称:**市旧城核心老旧街区生态更新改造项目——环**路和水门路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土地用途: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地块用于**市旧城核心老旧街区生态更新改造项目——环**路和水门路改造工程建设用地。
征收范围:**市旧城核心老旧街区生态更新改造项目——环**路和水门路改造工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详见现场张贴的征收范围示意图,征收范围以最终公告为准)。
项目红线图
二、征求公众及社会团体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位置征收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及企事业社会团体的意见和建议:
1.拟征收事项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拟征收事项对地方**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3.拟征收事项对项目所在地文化、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拟征收事项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5.拟征收事项征收补偿和安置的情况;
6.拟征收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7.对拟征收事项实施方案的看法;
8.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拟征收事项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市下埔路3号广发证券大厦第10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2-****864
邮 箱:****@163.com(备注:邮件请注明**市旧城核心老旧街区生态更新改造项目——环**路和水门路改造工程)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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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