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环批字〔2026〕10号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关于奥弗斯新能源汽车发动机液压挺杆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告

审批
陕西-汉中-西乡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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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环批字〔2026〕10号 ****关于奥弗斯新能源汽车发动机液压挺杆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08 17:37:50
索引号 ****39010E/2026-000094 发布日期 2026-07-08 发布机构 ****
内容概述

**奥****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奥弗斯新能源汽车发动机液压挺杆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租赁****开发区****园区智能制造园1号厂房,总用地面积1100m2,厂房共四层,分层分区布设车床加工区、磨床加工区、装配及检测区、原料及产品堆放区、生活办公区等,配备新能源汽车发动机液压挺杆加工数控车床、磨床及相关配套设备,建成后年产发动机液压挺杆350万套。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万元,占总投资的0.22%。

项目已取****服务局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用****工业园区****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城南循环经济产业园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定位。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根据环评结论,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在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它要求。

(二)严格防控大气污染。项目不设置电镀、涂装、喷漆、热处理等工序,须按要求在厂房内生产加工,加强厂房通风,减少切屑液使用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对外环境的影响。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厂内废水收集管网。员工生活污水经智能制造园在东南角统一设置的化粪池(容积为20m3)进行预处理,****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工业园****处理厂处理。

(四)强化固体废弃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贮存间,规范设置警示标识,做好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废切削液、废油品、含油手套及棉纱、废油桶、超声波清洗液蒸馏后底部残渣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统一存储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钢丝、废钢屑及不合格品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做好声环境保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优化厂内生产设备布设,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磨床、超声波清洗机、塑胶熔接机等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工作,配设专职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建立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和岗位环保工作责任制,对污染物的排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制定运营期的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遵守排污许可管理规定,投运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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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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