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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新陂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区新陂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源住建函〔2026〕33 号)及工程概算书等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新陂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业主单位:****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截污纳管(新陂河治理范围内)对该区域沿河污水排口进行截污纳管,接入现状污水主管,针对混有污水的雨水排口展开溯源工作,进行源头雨污分流,并对未连通市政污水主管网的进行补充管网建设贯通污水管网,避免污水直排河道污染水体;根据溯源排口信息,合计** DN800 污水管约 596m,DN600污水管约1687m,DN500污水管约1024m,DN500雨水管约363m,DN400污水管约940m,DN300污水管约5039m,DN200污水管约2240m,DN150接户管约9766m,DN100接户管约1072m以实现新陂河周边雨污分流;另需建设2****泵站及压力管聚乙烯PE100管dn100~200约461m,进行污水提升接入市政主管网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2、河道清疏(新陂河治理范围内)对河道进行清障疏通处理,总量约为:16795.08m3。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 2595.40 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 2207.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4.39万元,预备费用123.59万元。
五、工程建设工期:18个月。
六、项目招标事项按《审批部门项目招标核准意见》(源发改投审〔2026〕 54号)执行。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八、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改革局
2026年7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建设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