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招标更正公告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场站零星维修及配套设施制作材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 2026年7月10日
二、更正内容
(一)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5、详细评审”标书代写
变更前:
| 资 信 标 (20分) |
业绩情况 |
10 |
投标人2023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或经评审为无效合同的该项不得分。 |
变更后:
| 资 信 标 (20分) |
业绩情况 |
10 |
投标人2023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或经评审为无效合同的该项不得分。 |
(二)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5、详细评审”标书代写
变更前:
| 资 信 标 (20分) |
送取货优势 |
8 |
投标人在收货和取货地址附近具****门市部,每提供1个得4分,最高得8分。 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经评审为无效合同的该项不得分。 |
变更后:
| 资 信 标 (20分) |
送取货优势 |
8 |
投标人在收货和取货地址8公里以内具****门市部,每提供1个得4分,最高得8分。 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卫星定位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经评审为无效合同的该项不得分。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299号
联 系 人:周秀锋
电 话:0571-****3722
招标代理:****
地 址:**市上**凤起东路211****中心3号楼10层
联 系 人:许月红
电 话:150****5553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地 址:**市**区**路299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571-****3722
****
2026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