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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片区路网稻香路等6条道路(苗安路)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市**片区路网稻香路等6条道路(苗安路)(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中,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修改为:“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级别)及以上。”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