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买人:
现针对6月30日发布的**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008号公告的更正事项如下:
****008号公告中的“9、开工时间:土地交地后12个月内”。
更正为:
“9、开工时间:土地交地后9个月内”。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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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