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助力就业技能提升和成果转化,根据《**省项目化培训工作指引(试行)》《**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遴选指引(试行)》《**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葛店经开区2026年项目化培训计划并遴选承训机构,同步明确全年项目化培训工作安排,现将遴选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安排
(一)培训实施周期
2026年7月至2026年12月,分批次统筹开班
(二)培训对象
农村转移劳动者、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企业新招录员工、返乡创业人员等重点群体
(三)重点培训项目
| 项目名称 |
主要培训工种 |
主要培训对象 |
预计培训人数 |
培训类型 |
主要培训内容 |
培训时长 |
合格标准及评价要求 |
资金来源 |
| 葛店经开区养老护理员项目化培训 |
养老护理员 |
八类 人员 |
30 |
就业技能培训 |
1.基础照护 2.基础健康护理 3.康复简单操作 4.心理与沟通 5.安全急救常识 6.卫生消毒 7.职业道德 |
56 课时 |
完成课程规定学时,理论与实操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
就业补助资金 |
| 葛店经开区无人机驾驶员项目化培训 |
无人机驾驶员 |
八类 人员 |
30 |
就业技能培训 |
1.理论知识 2.模拟飞行 3.真机实操 4.地面站与 作业应用 5.安全与应急 |
90 课时 |
完成课程规定学时,理论与实操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
就业补助资金 |
| 葛店经开区制造业项目化培训 |
电子设备装接工 |
八类 人员 |
50 |
岗前培训 |
1.企业文化及安全生产 2.电子基础理论 3.防静电与安全生产 4.常用工具使用 5.整机装配与接线工艺 6.质量检验与不良识别 |
20 课时 |
完成课程规定学时,理论与实操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
就业补助资金 |
| 葛店经开区电商项目化培训 |
电子商务师 |
八类 人员 |
50 |
就业技能培训 |
1.企业文化及安全生产 2.店铺运营基础 3.流量与推广 4.电商直播与短视频基础 5.数据分析 6.电商合规与安全 |
20 课时 |
完成课程规定学时,理论与实操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
就业补助资金 |
| 葛店经开区电商项目化培训 |
健康照护师 |
八类 人员 |
50 |
就业技能培训 |
1.基础护理 2.生活照护 3.应急处置 4.功能维护 5.心理照护 6.对症护理 7.职业道德 |
56课时 |
完成课程规定学时,理论与实操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
就业补助资金 |
(四)培训硬性规范
1.课时标准:各工种总课时严格按照省培训目录执行,实操课时占总课时比例不低于70%;
2.培训模式:采取“送教上门、入企办班、集中实训”相结合的方式,鼓****社区开展教学。
3.补贴政策:实行“信用支付”,符合条件参训人员免费参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按省级统一标准拨付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职工(入职1年以内)岗前培训需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方可申领补贴。
4.考核管理:每期培训完成后组织理论+实操综合考核,建立完整学员考勤、教学、考核台账,所有资料纳入人社培训监管系统备查。
二、承训机构公开遴选事项
(一)遴选范围
1.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学校)、技工院校;
2.****中心、****基地;
3.****学校;
4市级以****基地、****工作室;
5.****中心;
6.其他具备培训能力的培训载体。
(二)遴选条件
1.资质合规。取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或各级党委、政府批准的公办培训机构资质,依法登记注册,正常开展培训1年以上;符合补贴性培训资金来源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培训机构资质的其他规定。
2.场地设施达标。自有或长期租赁(遴选时距期满1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建筑和消防要求的教学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生活服务类培训机构面积800平方米以上);配备满足培训需求的教学和实训设施设备,实训工位充足,保证1至6人一台(套)。
3.资产与师资合格。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上(生活服务类60万元以上);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应配备理论课和实操课教师各不少于2名。
4.培训业绩与信誉良好。上年度培训规模达600人以上,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能为学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近1年内无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5.管理制度完善。建立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有国家职业标准的,应符合其要求。
(三)申报材料清单
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参与遴选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步报送):
1.《**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附件);
2.办学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拟开展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含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师资配备、考核方式、培训成本、就业去向、质量保障措施等,实操课程占比不低于总课时的70%);
4.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名册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含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5.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培训场所、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含场地租赁合同、产权证明、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等);
6.上年度培训业绩证明、培训后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荣誉资质等)。
三、遴选评审流程
(一)机构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在7月22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中心。
(二)专家评审。****中心****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按百分制量化评分,评审结果按得分排序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
(三)结果公示。拟入选机构名****开发区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承训机构并予以公布。
咨询联系人:涂颖 联系电话:027-****0069
四、监督管理要求
(一)严格规范办班:承训机构不得缩减实操课时、伪造考勤、虚列学员套取补贴,严格落实培训安全管理、课堂巡查制度。
(二)全过程动态监管:****中心将采取线上系统核查、线下实地抽查、电话回访学员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管。
(三)退出机制:存在培训质量不达标、档案造假、违规申领补贴、群众投诉查实等问题的机构,立即终止承办资格,涉嫌违规违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省项目化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
****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