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养老机构(原九龙湖镇敬老院)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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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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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就**市**区**湖镇养老****敬老院)所需第三方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区**湖镇养老****敬老院)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

项目概况:拟通过公建民营方式,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委托运营**市**区**湖镇养老****敬老院),提升管理质效;具体详见第二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经营内容:仅限经营养老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服务用。

合同期限:第一阶段为装修宽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装修工作,并通过相关验收,验收通过后投入试运营。第二阶段为运营期:自投入运营之日起5年。

经营方式:公办民营委托经营方式,属非营利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坚持项目公益性质、服务宗旨、经营范围不变,原政府投入的土地、房产、物业及设备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由中标人运用科学专业的管理运营能力,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将养老机构建设成为兼具长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康复护理功****中心,打造护理型特色养老品牌,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质量要求:中标人在合同期间要按照浙民养〔2024〕6 号《**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甬民发〔2025〕81 号 九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促进养老服务品质提升的实施意见》、甬民发〔2025〕93 号《**市养老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应等级要求运营管理,保持机构等级不下降的前提下有所提升,如省、市、区有最新文件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在投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标书代写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8、****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7月15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21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org:807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标书代写

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公司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整;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5时整;标书代写

5、****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电子标服务

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ygcg.****.org/detail?articleId=295)

7、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org/);

2、****政府****委员会(http://gzw.****.cn/);

3、**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

七、服务费

**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投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org/)上,要求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大厦10楼 邮编:315202

联系人: 徐 工 、沈 工 联系电话:0574-****1526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区**湖镇龙源路 7 号

联系人:顾海涛 电话:139****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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