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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食堂食材供应,确保食材质量,****税务局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食堂食材供应商,现将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被邀请参加公开比选单位提供资料(盖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如授权时提供,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在投标书中提供相应的资质核查资料、配套设施设备、供应商管理制度以及报价表和常见菜品的价格品质比较情况等。(见附件1)
5.供应服务承诺及与环保安全标准相关情况的说明。
三、评分标准及其他要求
评分标准:本次比选评审组对标书进行审查,通过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百分制),即通过配送服务及方案、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承诺、应急供货预案和售后服务、投标报价4项指标进行评分。(见附件2)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购一年(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此项目承包给第三方实施,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四、比选安排及时间
1.参与报价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7月20日14:30前),将报价确认书密封交至****工作人员,联系人赵斐;联系电话:0838-****965。
2.比选地点:****411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3.比选时间:按规定时间收齐项目报价书的当日,即2026年7月20日14:30。
4.中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5.中选通知:经****评审组公开比选确定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中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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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