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承接产业转移产城融合示范项目室外消防管网改造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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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县承接产业转移产城融合示范项目室外消防管网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承接产业转移产城融合示范项目室外消防管网改造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439.3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5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结算金额的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标的预算(元)

数量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773.41

**县承接产业转移产城融合示范项目室外消防管网改造工程

详见采购需求

****439.31

1项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助理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1人;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标书代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1日止,每天08:30-12:00,15:00-17:30(**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县**街道犀城大道与**大道交界处**豪庭10栋4楼420室)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的)。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9点00分。标书代写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7月27日9点00分。标书代写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改革局院内B栋五楼(**市**县炎帝南路1号)。

七、公告期限

1.本****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 系 人:陈建文

电 话:191****8368

2.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地 址:****开发区

联 系 人:陈建文

电 话:191****836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街道犀城大道与**大道交界处**豪庭10栋4楼420室

联系人:黎中艳、刘宁

联系电话:0731-****7266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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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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