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意见

审批
甘肃-平凉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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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保护局关于印发**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南(暂行)》(平环发〔2017〕294号),2018年5月5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市****公司年产5万吨高速木浆纸生产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市****公司(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机构)、5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的代表组成。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相关资料和数据,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市****公司年产5万吨高速木浆纸生产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市****公司现有东厂厂区内,本项目在原东厂厂区占地范围内实施,不新增占地。

本项目主要包括利旧和**两部分,对部分厂房及设施进行局部改造或装修后继续使用;**造纸车间、包装车间及浆板库房等,原有生产设备全部拆除。

项目一期工程建有两条2860-1000真空圆网型高速木浆纸生产线,达到年产2.5万吨生活用纸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6年9月委托****编制了《**市****公司年产5万吨高速木浆纸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6年11****环保局以平环评发[2016]158号文件,对该项目做出批复。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底投入运营。

2018年4月委托******公司对《平****公司年产5万吨高速木浆纸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并编制完成本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验收监测期间,被调查者对本项目建设满意率为91.6%。

一、工程变更情况

平****公司年产5万吨高速木浆纸生产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发生变更。

环评批复要求:拟建项目要在切纸机上方安装集尘罩,将切纸粉尘收集后引至湿法除尘器内,使纤维尘溶于水,回用于生产工艺;实际建设过程中,本项目在切纸工序设置半封闭隔间,切纸纤维尘由风机引至损纸碎浆机内,回用于生产工艺。

一、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煤锅炉烟气、无组织粉尘。

①燃煤锅炉烟气

项目建有一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采用多管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的烟气通过一根45m高的烟囱排放。

②无组织粉尘

项目在厂区西侧的锅炉房旁设有半封闭储煤棚;锅炉所需燃煤采用铲车进行上料。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污水。锅炉排污水收集后用于煤堆场和炉渣场洒水抑尘;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泵送至西厂区现有中段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为:83.76%,氨氮去除率为:41.6%。

一、验收范围及验收标准

本次验收范围为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废气、废水两部分。

验收标准(依据:环保发〔2016〕158号):

(一)有组织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烟气黑度小于等于一级林格曼级黑度);

(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1.0mg/m3)

(三)废水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2**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排放标准。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东厂区1台10吨燃煤锅炉经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 大值为28.4mg/m3、SO2排放浓度 大值为32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大值为277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 大值:0.0025mg/m3,烟气黑度小于一级林格曼级黑度;验收监测期间所测污染物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其中:除尘效率为98.86%,脱硫效率为97.1%。

2、无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厂界浓度 大值分别为0.329mg/m3,验收监测期间所测污染物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1.0 mg/m3要求。

(二)废水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西厂区总排口主要污染物范围分别为pH:6.14-6.20、色度:32倍、COD:67-73mg/L、BOD:17.5-18.9mg/L、SS:15-21mg/L、氨氮:4.425-4.624mg/L、TN:10.9-11.6 mg/L、TP: 0.02-0.04 mg/L、流量52-54L/S、所有检测项目均达标。

验收监测期间,东厂区污水排放量平均为41-44L/S,吨排水量为18.87m3,满足《纸浆造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对造纸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不得超过20m3/t的要求。

(三)污染物总量

验收监测数据核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二氧化硫:5.57t/a; 氮氧化物:48.2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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