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心理咨询室等修缮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中心小学心理咨询室等修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心理咨询室等修缮项目
2.项目编号: ****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55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9,59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心理咨询室等修缮项目 |
1.00 |
55100.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心理咨询室等修缮项目 |
项 |
元 |
49,590.00元 |
总价 |
无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绿色建材: 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小微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投标人资质 |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①②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缴纳凭据复印件。标书代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请于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上午8 时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14时30分至 17 时 30 分的工作日(**时间,下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省**市政**熊山街道胜地心苑A4幢612-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2026年7月27日上午09时00 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省**市政**熊山街道胜地心苑A4幢612-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地址: 政**石屯镇民望西街44号
邮编: \
联 系 人:倪主任
联系方法:136****5569
12、代理机构:****
地 址:**省政****路10号胜地心苑小区A4号楼612-1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法:0599-****898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