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直接采购项目批前公示—合同规定外发运业务结算标准项目 |
| 一、 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 项目名称:合同规定外发运业务结算标准项目 |
| 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由于在发运业务开展过程中,目前发现部分业务未在合同中明确结算标准,****公司自2024年11月至今发生费用一直未能结算运费。为尽快解 决该问题,保障物流业务正常运转,现就以下业务:库区间移车倒运、双班司机结算、出口车保税区过税倒运、超搞车辆运输、特殊车运输(救援车运输、包板运输)、长库龄在**辆保养;提请明确结算标准,并与**物流签订补充协议,以便其快速结算运费。 |
| 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估算金额(元,含税):/ |
| 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理由:根据2024年9月签订《**柳汽与**物流战略**协议》双方**内容第 2,1条;依据柳汽《QMS0867服务支持采购非招标管理程序》7.2.4条;依据《**司纪〔20241 36号》三条。 基于以上战略**协议及程序文件纪要,建议采购方式按照直接采购。 |
| 依据公司或者本单位管理制度条款:根据2024年9月签订《**柳汽与**物流战略**协议》双方**内容第 2,1条;依据柳汽《QMS0867服务支持采购非招标管理程序》7.2.4条;依据《**司纪〔20241 36号》三条。 |
|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新寮**车城内 |
| 供应商资质情况说明:道路运输许可证441****01125 |
| 三、 公示期限 |
| 公示期:3 天,自公示发布日起算(最后1日为节假日的顺延1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或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将通过电话、邮件、写信等异议渠道向采购人反馈,超出公示有效期不接受异议。 |
| 四、 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五、 异议渠道/联系方式 |
|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镭 |
| 联系电话:138****3777 |
| 邮箱:****@163.com |
| 采购单位地址:**博园大道6号 |
| 六、 监管部门 |
| 监管机构/部门联系人:张昌崇 |
| 联系电话:136****8803 |
| 邮箱:****@dflzm.com |
| 监管机构地址:**博园大道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