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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现****园区华原六路(新材二路-新材四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的自主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进行公示。
****园区华原六路(新材二路-新材四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及各项资料齐备后,于2026年7月2日,我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代表人员组成验收组,开展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
现面向社会向公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疑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联系,****水务局(监督部门)反映。
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局
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郝安155****4555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市****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凯183****628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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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郝安/155****4555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市****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