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2.2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建设地点 |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 |
| 1 |
********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
**** |
**** |
本项目施工准备至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工程保修阶段 |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5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的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发联合体投标。
3.7****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 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1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投标报名及遴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14日08时30分至2026年07月20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申请人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如因购买遴选文件单位未及时确认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购买遴选文件单位自行承担,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遴选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遴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标书代写
4.2 本项目遴选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发布媒介上公告。遴选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24日13时30分;地点为**市二****中心AB栋101室,开标三室;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学校校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新**大街1777号
联系人:石慧
电话:0431-****917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
联系人:孙健
联系电话:0431-****1835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