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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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用车管理,提升公务出行保障效率,合理控制运行成本,满足日常公务往来、医校共建、会务保障、医疗协作等各类出行需求,我院拟面向**、**两地公开遴选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两地各择优确定3家单位签订长期定点服务框架协议,日常公务用车从入围供应商范围内按需选用,每次用车单独签订单次用车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

2.****服务区域

**地区:择优入围3家,保障本院及**辖区内公务出行、本地会务、医疗保障等用车需求;

**地区:择优入围3家,保障**区域公务对接、调研交流、项目协作等用车需求。

3.服务期限:定点服务期限2年,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经年度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

4.用车及结算方式:我院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定点服务框架协议,统一约定服务标准、价格体系、安全责任等通用条款;每次实际用车前,单独签订单次用车合同,明确具体行程、车型、费用及服务要求。用车费用据实结算,按月核对当月全部用车明细后,按院内财务流程统一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相关业务,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及自有合规运营车辆,所有车辆均通过年度检验,保险齐全有效:交强险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乘客座位险每座保额不低于20万元;

3.配备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员持有对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违法失信记录,服务规范、安全意识强;

4.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地化服务要求:**地区供应商须在**市域内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地区供应商须在**市域内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7×24小时快速响应及应急保障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入围后服务不得转包、分包。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运营车辆明细清单(含车型、车牌号、注册日期、保险有效期)、车辆行驶证及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4.驾驶员资质清单及对应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后,加盖单位公章);

6.车辆租赁报价表:分明细车型列明日租、半日租、超时费、超公里费、场站接送等收费标准(加盖公章);

7.服务保障方案:包含响应时效、安全管理制度、应急保障预案、服务质量承诺等内容。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 17:00标书代写

2.材料递交地点:****9号楼行政办公楼6楼;****@163.com报名材料可发邮箱。

3.联系人:毕巍 联系电话:0434-****019

我院将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报价、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围供应商,结果在我院官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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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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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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