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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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新型****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4 10:11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和《****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市**区工作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社****联合社等经营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承接**市**区****服务中心项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市******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部署要求,开展新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服务工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创新辅导服务工作机制,丰富服务内容,******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发展共性需求,推动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本次购买服务内容按照《**市**区新型****服务中心建设方案》(附件1)执行。

(一)项目名称:**市**区新型****服务中心项目服务;

(二)项目类型:服务;

(三)方式:政府购买;

(四)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80000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服务商超过预算金额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服务内容:**市**区****服务中心项目服务;

(六)质量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并满足项目要求;

(七)服务期限:1年。

二、 遴选对象范围和数量

遴选范围:农民**社、联合社、大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经营主体。

遴选数量:1家。

三、 承接主体条件

新型****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组织在**区范围内择优遴选,需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有意愿、****中心创建工作,并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等法定要求。

(一)具备较强服务能力。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由经营主体自行提供,承接主体须安排3名以上工作人员固定办公。负责人要有“三农”领域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知识。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工作人员要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法律及业务知识。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主体经营范围包括农业技术培训及信息咨询服务、农业机械(农田作业)服务、生产托管等业务范围,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自觉接受指导监督。****农业农村局指导和监督下,依据服务购买和项目委托等合同,按照项目承接要求合法合规开展工作;****管理站的业务指导、绩效考评、行为监督。

四、 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政府****政府购买服务模块发布购买信息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自主申报。请具备承建要求、****中心建设的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交到********管理站。

(三)核查评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3—5名专家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服务中心创建的承接主体。

(四)主体公告。评审结果****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中心承接主体。

(五)签订合同。承接主体与****签订购买服务(项目委托)合同。

五、 时限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6年7月20日前,超过申报时间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符合申******社(联合社),请在申报期限内向****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市**区****服务中心申报书、****联合社)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财务管理等制度、办公场所图片及其他材料提交********管理站。

附件:1. **市**区新型****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2. **市**区新型****服务中心申报书


联系人:苏晓梅
联系电话:****4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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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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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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