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和《****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市**区工作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社****联合社等经营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承接**市**区****服务中心项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市******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部署要求,开展新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服务工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创新辅导服务工作机制,丰富服务内容,******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发展共性需求,推动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本次购买服务内容按照《**市**区新型****服务中心建设方案》(附件1)执行。
(一)项目名称:**市**区新型****服务中心项目服务;
(二)项目类型:服务;
(三)方式:政府购买;
(四)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80000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服务商超过预算金额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服务内容:**市**区****服务中心项目服务;
(六)质量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并满足项目要求;
(七)服务期限:1年。
二、 遴选对象范围和数量
遴选范围:农民**社、联合社、大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经营主体。
遴选数量:1家。
三、 承接主体条件
新型****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组织在**区范围内择优遴选,需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有意愿、****中心创建工作,并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等法定要求。
(一)具备较强服务能力。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由经营主体自行提供,承接主体须安排3名以上工作人员固定办公。负责人要有“三农”领域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知识。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工作人员要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法律及业务知识。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主体经营范围包括农业技术培训及信息咨询服务、农业机械(农田作业)服务、生产托管等业务范围,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自觉接受指导监督。****农业农村局指导和监督下,依据服务购买和项目委托等合同,按照项目承接要求合法合规开展工作;****管理站的业务指导、绩效考评、行为监督。
四、 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政府****政府购买服务模块发布购买信息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自主申报。请具备承建要求、****中心建设的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交到********管理站。
(三)核查评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3—5名专家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服务中心创建的承接主体。
(四)主体公告。评审结果****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中心承接主体。
(五)签订合同。承接主体与****签订购买服务(项目委托)合同。
五、 时限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6年7月20日前,超过申报时间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符合申******社(联合社),请在申报期限内向****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市**区****服务中心申报书、****联合社)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财务管理等制度、办公场所图片及其他材料提交********管理站。
附件:1. **市**区新型****服务中心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