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电子标注意事项:
1.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请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网址: 标书代写https://219.****.179:9443/tpbidder)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2-****8511) 。电子标服务
1.2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 CA 数字证书窗口电话:0479-****426,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2-****8511。标书代写
1.3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1.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 ”流程开始后的 30 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解密时间。
1.6 投标人在使用**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 数字证书登 录 及 进 行 相 关 操 作 前 , 须 安 装 “ CA 及 电 子 签 章 互 通 驱 动 ” , 可 到(https://219.****.179:9443/tpbidder)下载驱动及操作手册。
1.7 如有补充通知、澄清及变更可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进行查看,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果未及时关注造成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及定标办法:根据“锡署办发【2024】110号 ”文件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盲评 ”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标编制要求,评标时启动技术标暗标格式智能辅助检测功能。根据“锡署办发【2025】44 号 ”文件要求本项目执行【锡署办发[2025]44号】锡****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采用“评定分离”制,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3)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 20 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投标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确需更换的不得超过管理人员数量的 50%且在资格、业绩、信誉等方面与变更前管理人员一致,具体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相关内容为准。按****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