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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市绿色公交提升工程一期项目(调整)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常青****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市绿色公交提升工程一期项目(调整)**沈家寨****停车场、充电桩及配套室外工程,其中地上配备充电桩的公交车停车位 50 个,更新新能源公交车 350 辆;升级改造现有的二保修车间并更新老旧设备;分别在 2 个公交场站(冷湖路公交首末站和南**路公交首末站)中**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共计建设充电桩 83 个。满足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25)以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6月,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现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16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