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环保工程声屏障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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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经**至**高速公路环保工程声屏障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采LHGC****04006)

1.招标条件

天府新区经**至**高速公路环保工程声屏障材料采购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非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府新区经**至**高速公路环保工程声屏障材料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声屏障屏体、立柱、预埋件及配件材料,预计供货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物资用量、供货周期

本项目设 1个包件,详如下表:

物资名称

包号

交货地点

供货周期

声屏障

C1

天府新区经**至**高速公路沿线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营业范围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经营范围符合相应招标物资生产或销售的企业或建筑材料销售资质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3.1.2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投标单位既可为生产厂家,也可为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及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经销证明或代理证明以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等资质资料。

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能力说明。生产厂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生产能力说明:应附生产厂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

3.1.3 财务能力

投标人实缴资本不少于 500万元。实缴资本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 )查验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无法查询,则采用企查查(https://www.****.com/)或者天眼查(https://www.****.com/)的查验结果。

3.1.4 供货业绩

投标人(或生产厂)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起)金属声屏障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每个业绩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供货合同扫描件。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以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签订的合同或者在2023年1月以来尚处于有效执行合同的视为有效合同,以签订的合同时间或载明工期为准。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及供货合同扫描件,当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不能完整反映项目内容时,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备查)。

3.1.5 履约信用要求

1.投标人及生产****集团或****集团有限公司**库内不合格分包商或黑名单中(C或D级)(****库内信用等级由招标人查询)。

2.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需提供履约信用承诺)。

3.1.6 质量要求

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出具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投标人或生产厂须提供所投产品或核心部件对应的有效检测报告,报告首页需清晰呈现 CMA 资质认定标识或CNAS 认可标识;未附带 CMA 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3.1.7 团队人员要求

团队人员配置(最低要求)详见附表。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 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 )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 )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3.3.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 )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4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3.5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或清退;标书代写

3.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4.7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为:自2026年07月1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20日23时59****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入驻手册》。电子标服务

4.2 采购文件费用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com/)生成的子账户。投标人需备注:天府新区经**至**高速公路环保工程声屏障材料采购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4.3 招标文件(含图纸) 每个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进入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菜单,在对应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菜单中点击“下载”,系统将弹出支付页面;投标人根据页面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缴费,并点击“已转账”按钮,查询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情况。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5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3开标

4.3.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7.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投诉处理:

7.1.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V3.0”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1.2 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C1包投标保证金为¥ 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参投多个标段件的每标段需分别提交。投标人需备注:天府新区经**至**高速公路环保工程声屏障材料采购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7.1投标人应于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前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生成的子账户中。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7.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招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com/),在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列表中,进入所报名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菜单,根据系统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操作。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8.温馨提示

8.1 投标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8.2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CA办理栏目。

8.3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底部的联系方式。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服务区(外侧)

联 系 人 :冯女士

电 话 :(028)****1152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业绩基本要求

包号

资质等级要求

业绩基本要求

备注

C1

/

投标人(或生产商)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起)金属声屏障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每个业绩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业绩证明材料以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签订的合同或者在2023年1月以来尚处于有效执行合同的视为有效合同,以签订的合同时间或载明工期为准。

注: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及供货合同扫描件,当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不能完整反映项目内容时,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备查)。
附件2

投标人拟投入团队人员配置表(最低要求)

包号

人员

数量

最低要求

备注

C1

项目供货负责人

1

1.具备精通声屏障材料标准与供货流程,统筹计划、协调各方,快速处置供货、质量各类问题,保障连续供货的能力。

2.具有环境类或工程类或材料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现场对接技术人员

1

1. 具备熟练核对材料规格、数量及随车资料,识别外观缺陷,规范完成现场验收、交接与问题上报。

2.具有环境类或工程类或材料类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售后服务专员

1

1. 熟悉本项目投标产品原理、安装调试、故障排查、日常维保流程;可独立完成现场故障处理、客户答疑、维修工单闭环管理。

2.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

以上人员为人员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或招标人的要求增加相关人员,其增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项目名称 天府新区经**至**高速公路环保工程声屏障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 招采类型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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