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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525MA65LG0Y95 | 建设单位法人:杨茂 |
| 杨茂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 **市**庆符镇水塘村5组 |
| ****屠宰改造项目****屠宰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1-牲畜屠宰 |
| 建设地点: | ****** ****** |
| 经度:104.482222 纬度: 28.4727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3 |
| 宜环高审批〔2025〕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525MA65LGOY95002X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0 |
| 6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525MA65LG0Y9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525MA65LG0Y9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检测报告 |
| ****1500MA6684M32J,****1500MA64CR8607 | 竣工时间:2026-01-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15YL9UW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原有屠宰生产线进行改造更新。技改项目完成后,每年屠宰量提升至2万头。 | 实际建设情况:对原有屠宰生产线进行改造更新。技改项目完成后,每年屠宰量提升至2万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猪检疫,待宰暂养,宰前冲洗,麻电致昏,宰杀放血,屠体冲洗,烫毛脱毛,清洗、封肛,开边取脏,检疫,胴体分割、劈半冲淋、复检整修 | 实际建设情况:生猪检疫,待宰暂养,宰前冲洗,麻电致昏,宰杀放血,屠体冲洗,烫毛脱毛,清洗、封肛,开边取脏,检疫,胴体分割、劈半冲淋、复检整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处理站,出****社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管网,****社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 待宰区、屠宰区: 1)规范建设独立厂房,加强通风换气;干法清粪;及时清洁消毒;定时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绿化; 2)待宰区、屠宰区设专人管理,生猪屠宰前先进行淋洗,并及时对待宰间、屠宰间进行冲洗消毒工作,清洗废水通过厂内污水收集****处理站; 3)保证待宰猪在宰之前24小时空腹,以避免过多猪粪便的产生,并加强生猪待宰区清洁管理,采用干法清粪;屠宰场实行“1110”清理制度,做到“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 4)刺杀放血池配盖板,屠宰过程中的内脏等副产品及时分装于带盖收集桶并密闭运输;碎肉骨渣等下脚料及时用密闭容器收集清运,肠胃内容物采取干法收集,同粪便一起日产日清; 5)加强厂区绿化,进一步减轻恶臭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6)每日按时对待宰间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 污水处理站: ****处理站,采取以下措施除臭: 1****处理站,加强通风换气;干法清污;及时清洁消毒;定时喷洒含有特定菌种的微生物制剂(如硫化细菌、硝化细菌),通过代谢作用分解恶臭物质,加强周边绿化。 2)对调节池、污泥处理区、曝气池等关键区域加盖密封,采用反吊膜、玻璃钢等耐腐蚀材料,减少恶臭气体逸出。 3)从源头上控制恶臭的产生浓度,将隔油调节池设置微曝气防止废水在调节池停留过程有机大分子厌氧产生恶臭; 4)定期清理填料、更换吸附剂,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5)及时清运压滤机脱水后的污泥,减少污泥在污泥暂存池内的堆存量和堆存时间。 采取以上措施后,全厂硫化氢、氨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风机、刨毛机、白条劈半锯、提升机等设备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及猪叫声。通过预测可知,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绿化带的阻隔后达到厂界时其强度已不高,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检疫不合格猪及病死猪、不合格胴体及内脏分类集中收集后送至无害化处理暂存间的冰箱内冷藏暂存,委托****安排转移及无害化处理;粪便及肠胃渣暂存于废弃物暂存间,由水塘村村民清运用作农肥;蹄壳、碎肉、血块及碎骨等下脚料,暂存于废弃物暂存间,外售饲料加工企业生产饲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送至水泥厂等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处理站,出****社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管网,****社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 待宰区、屠宰区: 1)规范建设独立厂房,加强通风换气;干法清粪;及时清洁消毒;定时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绿化; 2)待宰区、屠宰区设专人管理,生猪屠宰前先进行淋洗,并及时对待宰间、屠宰间进行冲洗消毒工作,清洗废水通过厂内污水收集****处理站; 3)保证待宰猪在宰之前24小时空腹,以避免过多猪粪便的产生,并加强生猪待宰区清洁管理,采用干法清粪;屠宰场实行“1110”清理制度,做到“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 4)刺杀放血池配盖板,屠宰过程中的内脏等副产品及时分装于带盖收集桶并密闭运输;碎肉骨渣等下脚料及时用密闭容器收集清运,肠胃内容物采取干法收集,同粪便一起日产日清; 5)加强厂区绿化,进一步减轻恶臭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6)每日按时对待宰间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 污水处理站: ****处理站,采取以下措施除臭: 1****处理站,加强通风换气;干法清污;及时清洁消毒;定时喷洒含有特定菌种的微生物制剂(如硫化细菌、硝化细菌),通过代谢作用分解恶臭物质,加强周边绿化。 2)对调节池、污泥处理区、曝气池等关键区域加盖密封,采用反吊膜、玻璃钢等耐腐蚀材料,减少恶臭气体逸出。 3)从源头上控制恶臭的产生浓度,将隔油调节池设置微曝气防止废水在调节池停留过程有机大分子厌氧产生恶臭; 4)定期清理填料、更换吸附剂,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5)及时清运压滤机脱水后的污泥,减少污泥在污泥暂存池内的堆存量和堆存时间。 采取以上措施后,全厂硫化氢、氨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风机、刨毛机、白条劈半锯、提升机等设备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及猪叫声。通过预测可知,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绿化带的阻隔后达到厂界时其强度已不高,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检疫不合格猪及病死猪、不合格胴体及内脏分类集中收集后送至无害化处理暂存间的冰箱内冷藏暂存,委托****安排转移及无害化处理;粪便及肠胃渣暂存于废弃物暂存间,由水塘村村民清运用作农肥;蹄壳、碎肉、血块及碎骨等下脚料,暂存于废弃物暂存间,外售饲料加工企业生产饲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送至水泥厂等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已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并已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已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5659 | 1.4148 | 0 | 0.5659 | 0 | 1.415 | 0.849 | |
| 0.18 | 1.419 | 0 | 0.18 | 0 | 1.419 | 1.239 | |
| 0.046 | 0.238 | 0 | 0.046 | 0 | 0.238 | 0.19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02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17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 0 | 0.0009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排放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三的B级排放限值;****社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处理站 | 项目厂区排放废水监测结果显示,在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口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排放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三的B级排放限值;****社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相关标准限值。 |
| 1 | 前置滤芯过滤+低氮燃烧装置 | 满足《**省大气污染物工程减量指导意见(2023-2025年)》(川污防攻坚办〔2023〕15号)要求 | 前置滤芯过滤+低氮燃烧装置 | 在验收监测期间烟尘、SO2、NOx满足“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物工程减量指导意见(2023-2025年)》”相关要求标准限值。 |
| 1 | ①合理布局、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②空压机采用螺杆式低噪声空压机,设置独立空压机房,设置隔音墙体; ③风机基础减振,安装消音、隔声罩; ④夜间不生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a类标准 | ①合理布局、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②空压机采用螺杆式低噪声空压机,设置独立空压机房,设置隔音墙体; ③风机基础减振,安装消音、隔声罩; ④夜间不生产。 |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2、3#厂区边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5dB(A)),4#西侧厂区边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 |
| 1 | 重点防渗区:****处理站,拟采用防渗黏土层+C30防渗混凝土+2mm厚环氧树脂地坪进行重点防渗,确保防渗系数均能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要求,污水输送管道材料应视输送介质的不同选择合适材质并做表面的防腐、防锈蚀处理。新增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采用C30防渗混凝土+2mm厚HDPE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10cm/s的要求。 | 重点防渗区:****处理站,拟采用防渗黏土层+C30防渗混凝土+2mm厚环氧树脂地坪进行重点防渗,确保防渗系数均能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要求,污水输送管道材料应视输送介质的不同选择合适材质并做表面的防腐、防锈蚀处理。新增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采用C30防渗混凝土+2mm厚HDPE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10cm/s的要求。 |
| 1 | 本项目检疫不合格猪及病死猪、不合格胴体及内脏分类集中收集后送至无害化处理暂存间的冰箱内冷藏暂存,委托****安排转移及无害化处理;粪便及肠胃渣暂存于废弃物暂存间,由水塘村村民清运用作农肥;蹄壳、碎肉、血块及碎骨等下脚料,暂存于废弃物暂存间,外售饲料加工企业生产饲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送至水泥厂等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本项目检疫不合格猪及病死猪、不合格胴体及内脏分类集中收集后送至无害化处理暂存间的冰箱内冷藏暂存,委托****安排转移及无害化处理;粪便及肠胃渣暂存于废弃物暂存间,由水塘村村民清运用作农肥;蹄壳、碎肉、血块及碎骨等下脚料,暂存于废弃物暂存间,外售饲料加工企业生产饲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送至水泥厂等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 | 无 | 无 |
| 1 |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规范各类标识标牌和台账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保应急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规范各类标识标牌和台账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保应急措施,严防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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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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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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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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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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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