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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润海****公司编制了《秀山海岙危化品车渡码头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现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将该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意见接收单位:****规划局
联系地址:**县高亭镇衢山大道60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80-****655
传真:0580-****058
邮编:316200
附件:秀山海岙危化品车渡码头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7.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