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2026年7月14日
授权委托书
****:
是中华人民**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 ****公司****公司**钢铁轧机轴承承包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订合同、领取合同款、收货、退换货、质量异议处理等事项,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同时往来文件通过该邮箱(邮箱号: )接收、发送。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2026年7月14日至2029年6月25日。
在变更、撤销本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贵司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章或签字):
职务: 职务: (不能填法人)
电话: 电话:
单位名称:(公司公章)
签署时间:2026年7月14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加盖公章)
承诺书
****: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钢铁轧机轴承承包项目的投(议)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严格遵守招标现场纪律,保证在招标现场外不探讨、不议论招标项目的有关问题和不发表对招标单位不利的话题。
二、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标书代写
三、我司按本项目招(议)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议)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五、在本项目投(议)标有效期之内不撤销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026年7月14日
**钢铁轧机轴承承包
技术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相互了解、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本着互利双赢的**精神就甲方优特钢、双高棒和双高线所用的轧机轴承(含内圈和止推轴承,详情见表一)实行吨材承包。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一、轧机轴承的承包范围
(一)优特钢生产线:1-19架(其中14架和19架为双工位)短应力轧机轴承。
(二)双高棒生产线:1-16架短应力轧机轴承。
(三)双高线生产线(单独的两条高线):1-14架短应力轧机轴承。
(四)优特钢生产线、双高棒生产线和双高线生产线轧机数量如下(含在线轧机装机量及备用轧机的数量):
| 序号 |
轧机类型 |
数量(架) |
所属生产线 |
| 1 |
650短应力线轧机 |
18 |
优特钢生产线 |
| 2 |
450短应力线轧机 |
28 |
|
| 3 |
400短应力线轧机 |
81 |
|
| 4 |
650短应力线轧机 |
18 |
双高棒生产线 |
| 5 |
450短应力线轧机 |
12 |
|
| 6 |
400短应力线轧机 |
18 |
|
| 7 |
650短应力线轧机 |
30 |
双高线生产线 |
| 8 |
450短应力线轧机 |
20 |
|
| 9 |
400短应力线轧机 |
20 |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初装轧机所用装机轴承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生产要求及时供货,承包期间最低轴承库存数量按下表执行。
| 轧机轴承型号及最低库存数量(单位:套) |
||||||
| 轧机 型号 |
轴承订货号 (附图) |
优特钢线 |
双高棒线 |
双高线 |
合计 |
轴承尺寸 |
| 650 轧机 |
KF173HH****315 |
15 |
10 |
10 |
35 |
320 460 300 |
| KF173HH****309 |
10 |
6 |
6 |
22 |
260 360 92 |
|
| 450 轧机 |
KF173HH****406 |
20 |
10 |
10 |
40 |
230 330 206 |
| KF173HH****412 |
10 |
5 |
5 |
20 |
220 300 96 |
|
| 400 轧机 |
KF173HH****315 |
30 |
10 |
10 |
50 |
210 290 192 |
| KF173HH****309 |
10 |
5 |
5 |
20 |
170 240 84 |
|
| 备注 |
以上轴承型号按轴承订货图进行确定,轴承内圈的储备数量以满足现场安装需要为前提,未包含在上表内。 |
|||||
(三)乙方需及时掌握承包物资的消耗及库存情况,根据甲方生产情况及时自行配备。仓库内备件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最低库存量,且乙方须根据甲方生产实际需要配备足额的承包物资,不得影响甲方生产。每月25日(遇双休及节假日顺延),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库存数量,任一项低于最低库存要求则视为保供不合格,低于最低库存要求,则扣罚1000元/次,任何情况下乙方都需要保供(保证各规格都有待装的新轴承,现场无新轴承即为断供),断供扣罚5000元/次。现场备件低于最低库存数量连续超过30天或断供连续超过7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上述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四)确保轴承质量合格,轧机轴承单次在线使用时间满足以下要求:650轧机不低于60天、450轧机不低于60天、400轧机不低于45天。因甲方换品规、生产需要或装配维护、使用不当提前更换的不追究乙方责任。
(五)正常生产过程中各生产线每月烧轴承次数不得超过以下要求:优特钢生产线 3次、双高棒生产线 2次、双高线每线 2次,超出部分每架次按50元/分钟(每架次3000元封顶)扣罚。
(六)因标的物供应不及时造成甲方被迫变更生产计划,当月承包费用不予结算。
(七)承包后原甲方在用的轴承出现烧损情况,不追究乙方责任。
(八)确保轧机轴承符合相关标准,明确标准号,****轴承厂轧机轴承的互换等),轴承外圈及性。轴承包装标识清楚(轴承型号、厂家名称、出厂日期、生产批号内圈打上轴承型号、厂家代号、出厂日期、生产批号钢印(轴承正常为铜弹夹轴承, 可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调整)。如未按要求提供合格产品或因轴承质量不合格造成烧损,则扣罚1000元/次。
(九)严禁无法安装、尺寸精度超标、表面缺陷等明显质量问题的不合格轴承送甲方生产现场;如已送达现场,****公司按合同条款扣罚,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
(十)乙方有权指派技术员现场监督、检查轴承安装情况。
(十一)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内容。
(十二)承包范围内乙方提供的物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废旧轴承由乙方负责回收,回收的旧轴承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轴承及其零部件报废后需运送出厂,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协助办理出厂手续。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确保轧机的调整装配符合要求,避免窜辊,减少弹跳,达到正常运转的目的。
(二)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及合同要求出具月度结算报告(含考核项目),报相关部门审批。
四、其它约定
(一)乙方需确保轴承质量,若因轴承质量问题引起单月轴承烧损累计5架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下一周期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期结束前,若乙方不能继续承包,必须在退出前3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售后服务:现场出现轴承烧损或其他需要配合解决问题,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天内到达现场确认。如未到场,则视为乙方责任。
(五)乙方承包结束后,不再保留库存数量,如出现承包结束时,轴承数量有库存(未消耗完),退回乙方,轧钢厂协助办理相应出厂手续,即:承包结束时未消耗完的轴承,归乙方所有。
(六)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生效和终止时间与合同一致。
(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是合同编号为 **** 的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