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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临林准决〔2026〕6号
****政府:
你(单位)于2026年7月8****机关提出**县龙街镇2026****村委会**箐至马路湾箐、****委员会黑****委员会大**梁子等四条防火通道建设项目(边坡、弃土场及其施工便道)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7月8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5日(最长2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临时使用林地批文。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陈曙强
收件日期:2026年7月14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250****8006
冯文凤 证号:250****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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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签章)
注:本文书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