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经开区A区1号厂房屋面大字拆除事宜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概况
1. 名称:**经开区A区1号厂房原有大字拆除事宜
2. 地点:**经开区A区
3. 施工概况:本次拆除范围为**经开区A区1号厂房A1栋屋面上原有大字,共计13个字体,单字体尺寸为2米*2米;厂房共3层,屋面作业高度约15.6米。报价人需完成屋面13个大字的全部拆除作业,拆除后的字体统一放置在A1栋屋面指定区域,同时完成现场简易清理等全部相关工作。
4. 工期要求:自该事宜成交并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2日内完成全部拆除工作,确保按期完工。
5. 报价包含内容: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含人工、设备(含吊车租赁等如需设备)、安全防护、人员人身安全保险、税费(普通增值税发票)、场地清理、运输等完成本事宜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
6. 最高限价:本事宜最高限价28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限价视为无效报价,直接作废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询价的报价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任意一条不满足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报价无效:
(一)主体资质要求
报价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劳务工程相关内容,具备独立承接本事宜全部工作的能力,拥有足额作业人员、办公及施工设备。
(二)信用要求
报价单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无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信誉良好,可独立完成本事宜全部拆除工作。
(三)无违法记录要求
2023年7月1日至今,报价单位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限制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成交单位严禁转包、分包本次服务,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成交资格、终止**、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五)其他要求
报价单位需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展本类工程服务的基本条件,具备合法合规的作业资质与服务能力。
(六)资料提交要求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全套合规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报价单位鲜章,资料缺失、未加盖公章或信息不全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报价。具体包含资料如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可免提供授权委托书);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三、报价递交规则及文件要求
(一)报价有效期
2026年7月14日9:00至2026年7月16日17:30(**时间),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址
**省******经济开发区雍兴集团办公楼301办公室
(三)报价方式
采用现场密封递交或邮寄密封递交两种方式。邮寄过程中产生的延误、破损、未密封、丢失等所有问题及责任均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本次事宜为固定总价包干报价,报价总价不得高于2800元最高限价,超限价报价直接判定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文件硬性审核标准(任意一条不满足即视为无效报价)
1. 报价文件须完整密封包装,外包装清晰标注名称、报价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密封或标注信息不全直接作废;
2. 报价函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无涂改、无缺页,全页加盖单位鲜章,无公章、缺页、涂改的报价文件无效;
3. 报价文件内需附全套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料缺失或未加盖公章直接作废;
4. 报价函必须严格参照本公告附件标准格式编制,格式不符直接作废。
四、评审办法与成交规则
(一)本次询价由采购人组建3****小组,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二)报价总价超过本事宜2800元最高限价的,直接作废标处理。
****小组对所有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在全部资格合格、服务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有效报价单位中,采用综合择优+合理低价原则确定成交单位。优先选取服务成熟服务商,坚决杜绝恶意低价、低质服务的成交情况。
(四)若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采购人可根据国企内控管理规定,重新组织询价采购或按照合规流程继续办理本次采购事宜。
(五)本次成交结果将会合规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成交服务商。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地址:**省******经济开发区雍兴集团办公楼301办公室
联系人:田伟
联系电话:131****9768
备注:本联系电话为工作专用电话,不涉及个人隐私。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依法依规解释。
(二)报价单位自愿参与本次报价活动,即视为完全知晓、认可并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及服务要求,无任何异议。
(三)成交后,成交单位须全程留存该事宜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现场高清影像照片,作为施工佐证资料。拆除施工全部完成后,成交单位需整理全套施工影像资料、完工资料并进行彩印装订,完整移交采购人存档备查,未按要求完成资料移交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结算该事宜款项。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回函.docx
****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