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建设项目 | ||
| ****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
| A01-124********388400H-****0622-000001-5 | ||
| 更正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编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中心建设项目(一期)2026年07月14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专区、**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澄清变更公告。
P12原内容为: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1+9%)-安全生产措施费]×94%+安全生产措施费}×(1+9%)+专业工程暂估价;
即投标报价<****219.83元;投标报价不在此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现内容为:****政府召开的有关央企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捐建基础上进行报价,投标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1+9%)-安全生产措施费]×98%+安全生产措施费}×(1+9%)+专业工程暂估价;
即投标报价<****916.20元;投标报价不在此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P23原内容为:取投标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1+9%)-安全生产措施费]×94%+安全生产措施费}×(1+9%)+专业工程暂估价且大于{[(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1+9%)-安全生产措施费]×94%+安全生产措施费}×(1+9%)+专业工程暂估价,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现内容为:取投标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1+9%)-安全生产措施费]×98%+安全生产措施费}×(1+9%)+专业工程暂估价且大于{[(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1+9%)-安全生产措施费]×98%+安全生产措施费}×(1+9%)+专业工程暂估价,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P32原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以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不平衡报价除外),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结算。
现内容为:本次招标****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央企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捐建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不平衡报价除外),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结算。
P41原内容为:本项目以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不平衡报价除外),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结算。
现内容为:****政府召开的有关央企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捐建基础上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除不平衡报价外)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按实。
P125原内容为:6. (其他补充说明)。
现内容为:6.****政府召开的有关央企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捐建基础上自行填写以上投标报价。
7. (其他补充说明)。
注意事项:除以上内容澄清外,其他不变。如招标文件内容与澄清内容不一致,以澄清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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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