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科创中心建设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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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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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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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公告性质
****中心建设项目
****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A01-124********388400H-****0622-000001-5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澄清变更公告编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中心建设项目(一期)2026年07月14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专区、**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澄清变更公告。

P12原内容为: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1+9%)-安全生产措施费]×94%+安全生产措施费}×(1+9%)+专业工程暂估价;

即投标报价<****219.83元;投标报价不在此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现内容为:****政府召开的有关央企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捐建基础上进行报价,投标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1+9%)-安全生产措施费]×98%+安全生产措施费}×(1+9%)+专业工程暂估价;

即投标报价<****916.20元;投标报价不在此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P23原内容为:取投标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1+9%)-安全生产措施费]×94%+安全生产措施费}×(1+9%)+专业工程暂估价且大于{[(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1+9%)-安全生产措施费]×94%+安全生产措施费}×(1+9%)+专业工程暂估价,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现内容为:取投标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1+9%)-安全生产措施费]×98%+安全生产措施费}×(1+9%)+专业工程暂估价且大于{[(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1+9%)-安全生产措施费]×98%+安全生产措施费}×(1+9%)+专业工程暂估价,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P32原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以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不平衡报价除外),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结算。

现内容为:本次招标****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央企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捐建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不平衡报价除外),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结算。

P41原内容为:本项目以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不平衡报价除外),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结算。

现内容为:****政府召开的有关央企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捐建基础上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除不平衡报价外)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按实。

P125原内容为:6. (其他补充说明)。

现内容为:6.****政府召开的有关央企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建设捐建基础上自行填写以上投标报价。

7. (其他补充说明)。

注意事项:除以上内容澄清外,其他不变。如招标文件内容与澄清内容不一致,以澄清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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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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