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监测站2026年化学药品、玻璃器皿等实验消耗品采购规划》编制项目招标供应商比选(以下简称“本项目”)结果无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监测站2026年化学药品、玻璃器皿等实验消耗品采购规划》编制项目招标供应商
2. 原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23日
3. 采购人:****
4. 采购人地址:**县纳福新区****环境监测站
二、公告结果无效原因
本项目在前期编制招投标文件过程中,为统一药品采购质量标准、方便各投标供应商精准报价、便于我方开展报价比对和质量核验工作,在招标文件附件采购清单表格中直接列明药品和玻璃器皿参考品牌,该表述客观上违反了招投标公平竞争相关规定,存在隐性限制市场竞争的合规瑕疵,易造成限定特定品牌采购、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误导,不符合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原则,属于招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约定,本次比选结果无效,原比选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评审结论均不再生效。
三、后续工作安排
采购人将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正和完善,明确项目相关核心信息及报价管控要求,重新组织开展本项目招标比选工作。新的招标比选公告将按规定****人民政府网发布,敬请各潜在比选申请单位持续关注。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县纳福新区****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伍平 联系电话:151****3136(工作电话)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因本次比选结果无效给各潜在比选申请人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各单位对本项目比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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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