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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某纪念馆室外配套工程(二次)澄清公告
一、澄清内容
****纪念馆室外配套工程(二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附件八“投标文件电子版制作要求”作如下修改:标书代写
原条款:(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采用福莱一点通造价软件。
修改为:(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采用符合**省数据交换标准,导出格式为.GCZJ格式并能通过电子清标。
本项目暂列金25000元,已包含税金等,投标报价时不调整。在福莱软件或广联达软件导入gczj格式时,需要把暂列金取费调整为“不取安措费、其他项目费、税金。”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32-****3230;132****7210
监 督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532-****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