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3
****发展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66085H)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复航建设项目郭滩作业区疏港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生态恢复措施。遵守“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破坏及干扰区域落实植被恢复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2.严格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期加强洒水降尘、施工裸露地面及建筑材料遮盖、施工过程全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四周设置围挡、运输渣土车辆密闭等措施,减轻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设备采取防震、隔声等措施,远离敏感点布设,临近村庄路段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挡;对运营期中受拟建公路交通噪声影响超标的3处敏感点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的噪声防护措施;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在路过村庄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施工剥离表土妥善堆存于临时堆土场,后期全部用于生态恢复;建筑材料尽可能回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施工期严格按照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组织施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巡查,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五、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市生态****支队****环境局**分局应根据本批复的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