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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超市公开选取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石柱县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二批)项目 |
| 采购人 |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 服务内容 | 1.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农药产品,农药需提供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保质期不低于2年,且生产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及以后。农药品种见下表。 2. 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将农药产品配送至采购单位指定的位置。 3.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在我县11个乡镇(街道)共计6000亩水稻开展无人机统防统治工作。 4. 项目实施单位须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持。 5. 编制完成石柱县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二批)项目总结报告; 6. 其他。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以上1至6项中介服务机构****公司鲜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病虫害防治服务或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需具有2架及以上植保无人机,需提供购机发票或植保无人机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实物照片(彩色)。 3、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名持有有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CAAC/AOPA)的专职无人机飞手,飞手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具备与本项目作业场景相适应的飞行经验。 以上所有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函件必须为加盖鲜章的原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见,且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
| 服务时限说明 | 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相关服务 |
| 服务金额 | ¥390000.0元至¥46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最高限价46万元,最低39万元 |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6-07-16 18: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023-****9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