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人才支撑战略,扎实推进**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确保培育质量和实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2026年,全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450人,拟开设以下培训班次: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班(50人)、油菜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班(50人)、散养土鸡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班(50人)、柑橘生态高效种植技术培训班(50人)、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无人机)(50人)、新型农创客创新创业培训班(50人)、茶旅融合产业核心能力培训班(50人)、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50人)、非遗传承—**刺绣班(50人)。
申报机构可结合自身师资和实训**,选择申报一个或多个班次。
二、申报机构基本条件
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法人资格。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培训资质。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教学条件。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备独立承担单班次50人培训任务的能力。
(四)师资队伍。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与培训主题相关的专兼职授课教师不少于3人。
(五)实训条件。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六)财务管理。具有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七)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出现过培训项目验收不合格等情况。往年承担培育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的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八)服从管理。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应急管理等制度。自愿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育任务,能够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理论授课、实操实训、跟踪服务、档案建立等各项工作。
(九)不得转包。承诺不将培训任务分包、转包。
三、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请。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考察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根据培育任务需要,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选机构。
(三)结果公示。将入选机构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承担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育协议。
四、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含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及设施设备条件、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办学经验等);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培训资质证明;
(五)财务管理制度证明;
(六)企业征信证明或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七)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含教学计划、课程安排等);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会事业促进股,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人及电话、邮箱:吴新军,联系电话135****1431,邮箱:****89331@qq.com。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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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