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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桥镇岩口村乡村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乳源****人民政府:
《关于大桥镇岩口村乡村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实施建设。
二、大桥镇岩口村乡村建设项目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5-440232-04-01-274694)建设地点:**市**县大桥镇岩口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约46225平方米场地平整,13320平方米巷道硬化,4900****车行道修缮扩宽,修建约130米挡土墙,10处约3050****停车场建设,在19个村小组**及修缮约4000米排水沟,建设约700米栏杆,采取卵石/砖砌或者卵石围篱等方式修建约4725米矮墙,修建约500米家禽围网等人居环境整治;(二)专项整治,开展16500平方米的建筑风貌整治,对1处约300米滨水驳岸进行提升改造,**14处的村牌,**16个垃圾收集点等工程。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876.64万元(见附件2),其中工程费用799.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08万元,预备费用8.6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五、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1)。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七、建设项目必需按相关规定,完善安全、环境污染、节能、节水等设施建设,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项目各项相关手续。
八、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附件:1.**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大桥镇岩口村乡村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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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县统计局、****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的规定》及《**省实施办法》,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说明如下: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以不招标;其他类中的单项采购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相应单项合同价估算标准的,该单项实行委托公开招标。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平台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3.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