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树州称多县称文镇城镇水源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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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生函〔2026〕40号

****生态环境局

关于**州**县称文镇城镇水源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改革局:

你局报送的的《**州**县称文镇城镇水源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环境局《关于呈报**州**县称文镇城镇水源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预审意见的报告》(称生字〔2026〕33号)已收悉。经专家评审和我局分析、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州**县称文镇,水源地选址于称文镇北部称文细曲河河谷区(1#机井东经97.111448°、北纬33.431662°;2#机井东经97.112006°、北纬33.430592°)。****水厂(设计供水规模4000m3/d),**水源井2处(设计取水规模2000m3/d),附设输配水管线约5.5km,采用PE管与钢管。

项目总投资1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占总投资的4.6%。项目属城镇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项目。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你局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做好土石方开挖过程的抑尘工作。施工现场场界修建2m高围挡,封闭施工现场;施工中粉状材料运输时加盖蓬布,减速慢行;弃土及时运离现场并遮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防止扬尘及二次扬尘;运输车辆配套洒水降尘,施工道路依托现有公路及乡道,减速慢行控制扬尘。输配水管线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围挡100%、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作业100%湿法作业、物料运输100%密闭运输的要求,确保施工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水厂消毒间配备次氯酸钠一体化发生器,采用电解食盐水制取次氯酸钠工艺,消毒过程中无废气污染物产生,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无不利影响。工程管理单位需严格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及环评报告提出的水源保护措施。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洗井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打井区域设置防渗沉淀池,洗井废水循环使用,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管道沟槽开挖时洒水抑尘,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排入市政管网。****水厂生活污****处理站处理后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固定机械安置在临时房间内并设吸声材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目标时低速行驶、禁鸣喇叭;临近敏感点一侧设置隔声围挡,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要求。运营期自取水潜水泵和泵房泵机等设备的机械噪声,采取优选低噪声设备、泵机基础设减振垫、厂房隔声及围墙隔挡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且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外运合规处置;废弃泥浆经简易沉淀干化****填埋场处理;开挖土方优先用于回填,弃方运至指定消纳场。****水厂,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固体废物。现有水厂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食盐废包装袋,定期清运和危险废物化验室废液、废试剂、废弃实验用品,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均能妥善处理处置。

(五)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优化施工布置,减少草地破坏。施工前对0~30cm表层土进行系统性剥离,苫盖存放,施工完成后用于植被恢复;严格划定施工边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保护土壤结构。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各施工区设置警示牌划定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活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管线施工迹地和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选用矮生嵩草、线叶嵩草等乡土植物种。永久占地区域内采取绿化措施。

(六)地下水环境保护。施工期应采取边防护、边防渗措施,尽量减少对地下水水位改变的影响。运营期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加氯间、化验室、危险废物贮存点)、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水源地设置三级保护带:戒严带(取水井周边50m)、限制带(供水井群200m范围内)、监察带(称文镇水源地上游流域),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计划并严格落实。

三、本批复其他未及事项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执行。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我局进行备案。

五、****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建设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别****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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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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