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吉黑区域**俄煤采购项目竞价
发布时间:2026-07-14 13:40:36
吉黑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价基础信息
竞价编号:****
采购单位:吉黑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16 09:00:00标书代写
竞价开始时间:2026-07-16 14: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6-07-16 14:20:00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6-07-16 13:00:00标书代写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竞价类别:采购
需求量:16000.000TO
基准价格(含税): 870.00元 (竞价起始价格)
涨降幅度(含税): 3.00 元 (每次报价固定降低/增加的额度)
税率: 13%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须提供近1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14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营业部/**新****公司/230********050001809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烟煤^≥6000kcal | 煤炭 | 16000.000 | TO | 详见竞价文件 | **新时代 |
收货地址: ****石灰窑西南500米
┃详情描述
| 竞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俄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数量:16000吨。数量以买方厂内汽车检斤衡检斤数量为准。 三、起拍价格:870.00元。 四、涨降幅度:3.00元。 五、执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0日。 六、付款方式:以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一票制结算,合同约定价格为到交货到位含卸车费的价格。卖方为买方开具税率为 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发票)。买方发票挂账后,以银行承兑汇票 (不贴息)、电汇,等方式支付。 七、质量指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6000千卡/千克;42%≥空气干燥基挥发份≥32%; 灰分≤18%;空干基水分(内水) ≤3%;全水≤13%;粒度≤50 ㎜;硫(S) ≤0.8%;焦渣特性3-5。 八、质量考核标准 8.1.1 当 6200千卡/千克≥月加权收到基低位发热量>6000 千卡/千克,当期结算价格=合同约定价格。 8.1.2 当月加权收到基低位发热量>6200 千卡/千克,当期结算价格=合同约定价格÷6000千卡/千克*买方实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8.2.1 当 6000千卡/千克≥月加权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900 千卡/千克,当期结算价格=合同约定价格÷6000 千卡/千克*买方实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8.2.2 当 5900千卡/千克≥月加权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700千卡/千克,当期结算价格=合同约定价格÷6000 千卡/千克*买方实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0.98。 8.2.3 当 5700千卡/千克≥月加权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千卡/千克,当期结算价格=合同约定价格÷6000 千卡/千克*买方实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0.95。 8.2.4 当单批次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千卡/千克,视为不合格品。 8.2.5 月加权空干基水分(内水)>3%时,每超过 0.1%扣减该批次单价 10 元/吨。 8.2.7 月加权空干基挥发分按照 32%-42%区间标准,每超过此区间 1%扣减该批次单价 10 元/吨。 8.2.8 月加权灰分>18%时,每超过 1%扣减该批次单价 2 元/吨。 8.2.9 月加权硫含量>0.8%时,每超过 0.1%扣减该批次单价 10 元/吨。 8.2.10 月加权到货煤炭目测粒度>50mm 的数量达到该批次到货数量的 5%以上时,扣减该批次单价 10 元/吨。 8.2.11 焦渣特性不在3-5之间的视为不合格物煤炭。 8.3 已接收的不合格煤炭,卖方按买方要求在72小时之内清除出厂外,逾期视为卖方放弃回收,不合格品货款为零。 9 ****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10 中标通知发布后,如出现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九、供应商入围资格审查要求 (一)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参与投标的生产厂家、代理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五)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准参加投标。 ****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资格审查采用金隅阳光平台线上审查方式。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 4.《廉洁承诺书》 5.近期(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上述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且均在有效期内 十、中标通知发布后,如出现中标方不履行与竞价方订立的合同的,竞价方有权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收取 (一)投标保证金大写壹拾肆万元整(小写140000.00元),交款到**新****公司,收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新****公司 开 户 行: ****营业部 账 号: 2300 1655 1510 5000 1809 付款备注信息:竞价编号+招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待竞价结果宣布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3、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方履行投标承诺的保证。 4、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与竞价方签订合同。 (3)投标方未按竞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参与投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 1、中标方需缴纳中标价格的10%(上限不超20万元,特殊情况另议)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按竞价方要求合同履约完毕一次性无息返还。 3、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解除合同,给竞价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竞价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2)经查实,发现对竞价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3)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十二、竞价方联系方式 (一)发 布 人:乔泽远 联系电话:189****6309 (二)技术咨询人:白 龙 联系电话:189****9567 |
┃联系人
乔泽远 / 189****9293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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