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奔特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审批
陕西-宝鸡-岐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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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23MA7KTM3PXW傅桂红
袁锋**省**市**县
**省**市**县凤鸣镇五里铺村蒲家组100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县 ******县
经度:107.656667 纬度: 34.434444****环境局**分局
2024-01-17
宝环岐函〔2024〕3号****0323MA7KTM3PXW001Y
2024-02-01592
35****
****0323MA7KTM3PXW****
****0323MA7KTM3PXW**珈****公司
****0323MABW0NQK8W2025-11-18
2026-06-022026-07-01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在现有厂房内购置烘干机、抛丸机、成型机、蒸汽发生器、喷漆房、数控车床等生产设备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建成汽车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成后项目具有年生产消失模50t/a、汽车零部件4200t/a的产能。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在现有厂房内购置烘干机、抛丸机、成型机、蒸汽发生器、喷漆房、数控车床等生产设备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建成汽车零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成后项目具有年生产消失模50t/a、汽车零部件4200t/a的产能。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汽车零部件 :汽车零部件毛坯-抛丸清理-调漆-喷漆-晾干-产品入库 ;消失模:可发性聚乙烯颗粒-预发泡-熟化-成型-白型组合-浸涂(浸涂原料-上料-搅拌-浸涂)-烘干-入库汽车零部件 :汽车零部件毛坯-抛丸清理-调漆-喷漆-晾干-产品入库 ;消失模:可发性聚乙烯颗粒-预发泡-熟化-成型-白型组合-浸涂(浸涂原料-上料-搅拌-浸涂)-烘干-入库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发泡熟化及成型废气、喷涂废气、抛丸废气和食堂油烟。两台蒸汽发生器1备1用,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后通过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发泡熟化及成型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经过滤棉吸附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汇入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市锅炉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蒸汽发生器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户定期清掏肥田。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各生产、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修保养,厂房内设备采取减震垫、软连接等措施减振、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固废: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隔油池产生废油脂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废油脂定期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灰、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水性漆桶、废钢丸、废泡沫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及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发泡熟化及成型废气、喷涂废气、抛丸废气和食堂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设置2台蒸汽发生器(1用1备),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器采用全预混超低氮燃烧器,2台蒸汽发生器各自设置1根8m排气筒,燃烧废气经2根排气筒DA001及DA004排放;发泡、熟化及成型废气:项目在预发泡、熟化及成型处各设置一个集气罩,将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集气管道送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喷漆房废气:项目设置1个喷漆房,喷漆房设立为密闭房中房,喷漆房内部废气收集采取侧吸方式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采取“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与发泡、熟化及成型有机废气治理)处理工艺,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抛丸废气: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采取“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通过专用烟道食堂屋顶排放,项目使用有合格证书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的高效油烟净化器,并定期委托专人进行清洗,可确保食堂油烟达标排放。经验收监测,项目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市锅炉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发泡熟化及成型废气、喷涂废气、抛丸废气和食堂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设置2台蒸汽发生器(1用1备),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器采用全预混超低氮燃烧器,2台蒸汽发生器各自设置1根8m排气筒,燃烧废气经2根排气筒DA001及DA004排放;发泡、熟化及成型废气:项目在预发泡、熟化及成型处各设置一个集气罩,将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集气管道送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喷漆房废气:项目设置1个喷漆房,喷漆房设立为密闭房中房,喷漆房内部废气收集采取侧吸方式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采取“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与发泡、熟化及成型有机废气治理)处理工艺,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抛丸废气: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采取“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通过专用烟道食堂屋顶排放,项目使用有合格证书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的高效油烟净化器,并定期委托专人进行清洗,可确保食堂油烟达标排放。经验收监测,项目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市锅炉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现场调研,****结构厂房隔声;风机设置基础减振,采用软连接;生产期间车间门窗处于常闭状态;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等措施来减少噪声污染物的排放。经验收监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灰、废钢丸、废水性漆桶、废泡沫、沉淀池污泥等)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等)。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公司安全处置。项目在厂区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处,一般固废暂存处满足相应防风、防雨、防扬尘、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危废暂存间单独建立,危废间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要求,危废间内部地面硬化、各危废分类分区存放,危废储存容器底部设置防漏托盘,危废间设立有标志标识标签、制度牌,建立有危废管理台账。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①项目环评阶段要求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验收阶段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验收阶段考虑到由于项目抛丸粉尘含大量钢丸碎屑、氧化皮,硬度高、棱角锋利、冲刷性极强,使用布袋易被粗颗粒磨穿、破袋,导致频繁漏灰、频繁换袋,而滤筒为折叠式、刚性结构,滤料挺度高,抗冲刷、不易被磨破,且滤筒清灰更彻底,不易糊袋、堵塞,项目使用旋风除尘器先去掉大颗粒,大幅减轻滤筒磨损,滤筒除尘器过滤0.1-0.3um颗粒物效率达99%以上,抛丸含大量细金属粉尘,滤筒更易达标。因此,项目抛丸废气采用“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效果更优,属于对环境有利变动。 ②项目环评阶段2台超低氮天然气冷凝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合并采用1根8m排气筒DA001排放(2台锅炉1用1备);验收阶段项目2台超低氮天然气冷凝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各自设置1根8m排气筒,燃烧废气经2根排气筒DA001及DA004排放(2台锅炉1用1备)。 经与设备厂家沟通,2台蒸汽发生器各自设置一根排气筒运行安全更可靠、燃烧更稳定,可避免烟气倒灌、串烟;合并使用1根排气筒容易出现一台运行、一台停运时,烟气倒灌进停运锅炉,造成腐蚀、回火、存在安全隐患。项目2台蒸汽发生器额定出力与环评一致均为0.5t/h,天然气消耗量与环评一致,即产污量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因此,此变动不构成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种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制定并落实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同时加强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安排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对各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维护,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项目已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制定了应急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同时企业内部设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有环境管理制度。按照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时修订环境管理台账和档案,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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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22 0 0 0 0.022 0.022 /
0 0.0569 0 0 0 0.057 0.057 /
0 0.0962 0 0 0 0.096 0.09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项目设置1个喷漆房,喷漆房设立为密闭房中房,喷漆房内部废气收集采取侧吸方式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采取“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与发泡、熟化及成型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共用)处理工艺,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项目发泡、熟化及成型阶段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项目在预发泡、熟化及成型处各设置一个集气罩,将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集气管道送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经验收监测,发泡熟化、成型及喷涂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1中表面涂装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 旋风+滤筒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采取“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抛丸废气排放口DA00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 超低氮燃烧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 2018) 项目设置2台超低氮冷凝蒸汽发生器(1用1备),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器采用全预混超低氮燃烧器,2台蒸汽发生器各自设置1根不低于8m排气筒,燃烧废气经2根排气筒DA001及DA004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4~1.6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未检出,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 2018)表3中天然气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13~17mg/m3,符合《**市锅炉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宝气专办发〔2023〕7号)文件中对氮氧化物的限值要求,林格曼黑度≤1,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 油烟净化器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项目食堂共设2个灶头,规模划分为小型,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通过专用烟道食堂屋顶排放。项目使用有合格证书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的高效油烟净化器,并定期委托专人进行清洗,可确保食堂油烟达标排放。 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在0.3~0.7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结构厂房隔声;风机设置基础减振,采用软连接;生产期间车间门窗处于常闭状态;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等措施来减少噪声污染物的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西侧昼间噪声值在57-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北侧昼间噪声值在66-6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隔油池产生废油脂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废油脂定期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灰、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水性漆桶、废钢丸、废泡沫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及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灰、废钢丸、废水性漆桶、废泡沫、沉淀池污泥等)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等)。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公司安全处置。项目在厂区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处,一般固废暂存处满足相应防风、防雨、防扬尘、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危废暂存间单独建立,危废间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要求,危废间内部地面硬化、各危废分类分区存放,危废储存容器底部设置防漏托盘,危废间设立有标志标识标签、制度牌,建立有危废管理台账。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供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依托厂区原有供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依托厂区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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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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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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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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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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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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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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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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