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区基层渔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切实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渔业科技服务水**技术入户率,助推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按照《2026年**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自愿公开申报、择优选用、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渔业科技示范主体12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区内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且以渔业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水产增养殖企业、******社、养殖大户均可申报。
二、遴选条件
1.池塘养殖面积不少于200亩,苗种繁育车间面积不少于2000m2。
2.从事水产增养殖生产10年以上,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规模与效益,其渔业技术及日常管理模式较先进,能够受到周边水产从业者的认同。在本地水产从业群体中口碑良好、威望高,能够起到带动引领作用。
3.****政府关于渔区发展的各项政策导向,遵纪守法,信誉良好,乐于分享渔业技术、养殖经验,喜欢帮助和带动周边水产增养殖企业、养殖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共同增收致富。
4.接受水产增养殖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能力强,善于钻研、敢于试验,执行力强、配合工作积极。
5.能够积极配合各级药残抽检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任务。
6.优先选择水产增养殖企业、******社、养殖大户。
三、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权利和责任
(一)享有权利
1.优先承担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示范试验任务。
2.优先参加区级组织的技术培训,获得相应技术资料和指导服务。
3.优先获得高校及各级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持。
(二)承担责任
1.积极参与各类科技培训,带头应用试验示范渔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和新模式。
2.提供必要的生产试验示范条件,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示范推广工作。
3.发挥示范带头引领作用,将先进经验和实用技术传播给周边水产养殖从业者,辐射带动不少于10户。
4.积极****发展局组织的现场观摩、典型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技术推广活动。
四、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水产增养殖企业、******社、养殖大户,填写《**市**区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事务中心办公室。****发展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渔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管理。
联系人及电话:马占飞,0631-****986
电子信箱:****@163.com
附件:**市**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渔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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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
附件:
**市**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渔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申请表
| 示范主 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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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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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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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从事主要工作 |
身体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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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范主体情况 |
示范场所位置 |
示范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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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增养殖品种 |
示范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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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辐射带 动户数 |
主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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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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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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