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宁乡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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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6-07-14

经审议,我局拟审批****公司年产1万吨钢结构构件建设项目,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7.14-2026.7.20(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1506

传 真:****1506

地 址:**市新天北路001号科创大楼

邮 编:4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公司年产1万吨钢结构构件建设项目

建设

地点

****开发区**村檀金路1号现有厂房内

建设

单位

****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

日期

2026.7.14

项目

概况

****公司年产1万吨钢结构构件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为改扩建项目,****开发区**村檀金路1号现有厂房内,总用地面积13618.5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现有部分PC生产线设备,新增钢结构构件生产设备和配套设施,其他建设内容均不变。项目以钢型材、水性环氧云铁中间漆、水性环氧云铁中间漆固化剂、水性环氧富锌底漆、水性环氧富锌底漆固化剂、抛丸钢丸、焊丝、焊剂、焊条等为原辅材料,通过下料、机加工、组立、焊接、矫正、二次焊接、抛丸、喷涂、烘干等工序,生产钢结构构件。项目建成后,年新增1万吨钢结构构件产能(其中7500吨在厂内进行底漆和中间漆喷涂,2500吨不在厂内喷涂),现有产品中PC构件年产能从15万立方米减至5.2万立方米,现有地铁管片年产能14400环保持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现有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经生活污水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浓度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限值。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抛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1)排放;调漆、喷涂、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通过“三级干式过滤(迷宫纸盒+二级玻璃纤维过滤棉)+旋转沸石吸附浓缩+RCO”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2)排放。下料切割废气中火焰切割粉尘经移动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激光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焊接工序废气经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处理后均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同时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修改单中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中浓度限值。

3、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东、南、西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北侧噪声排放执行4类排放限值。

4、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台账。钢板边角料、收集金属粉尘、焊渣、未沾染涂料的涂料外桶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贮存于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委外综合利用或处置;RCO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分类收集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涂料内袋及沾染涂料的外桶、漆渣、漆雾处理产生的废过滤纸盒及过滤棉、废沸石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根据鉴**果按照对应固废类别进行管理,未完成鉴定前,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环境保护承诺书

环境保护承诺书.jpg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1506

通讯地址:**市新天北路001号科创大楼

邮编:410600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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