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经开区2026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混凝土采购
2、标段名称:**经开区2026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混凝土采购
3.澄清或修改事项: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四、项目概况、投资规模4.交货地点现修改为:****开发区,以具体项目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人须知2.1 招标文件的组成现修改为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人须知;
(3)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文件格式;
(7)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人须知3.1.1 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现修改为3.1.1 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文件:
(1)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清单报价书;
(4)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承诺函;
(7)其他资料
(8)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
(四)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1.2 合同价格形式现修改为:可调价格。
(五)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2.1现修改为
预付款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或金额:/;
(六)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品牌推荐表:注现修改为
注: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如有推荐品牌时,应在品牌推荐表中推荐不少于三个品牌。对于招标人推荐的材料、设备品牌,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任意一项证明材料(1.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2.制造商公开发行的技术白皮书或官网参数截图;****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判定为不满足,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标书代写
(七)第六章 文件格式增加九、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见澄清后招标文件79页。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请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文件。
4.招标人:****
地址:**经开区华山路39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罗健坤
电话:0553-****0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赭麓街道九华中路205号副楼一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周国平、徐青、祖琳
电话:183****6721、 138****1161、156****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