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小江河河道采砂经营权出让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小江河河道采砂经营权出让项目施工;
2、项目地点:**市永**;
3、招标金额:约5315万元;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购置的主要生产设备项目,购置的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采砂船10条、地磅10台、智能砂场管理系统1套、汽车冲洗平台10套、砂石分筛设备10套、洒水车10台、铲车20辆、装卸车20辆、装载机10台,且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完成板房建设、场地施工。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任意六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3.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交易中心****中心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中心。标书代写
6.2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交易中心****中心,并现场签到,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地 址:**省**市永**高桥楼大沙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96-****669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