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物流服务业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名称:****物流服务业务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1.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第九章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2.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
3.根据邮电部关于“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具体内容的规定的通告,信件包括信函和明信片。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的载体,具体内容包括:(1)书信;(2)各类文件;(3)各类单据、证件:(4)各类通知;(5)有价证券。
4.****是国家法定的公共服务机构,拥有邮政信件(含各类具有法律效力的报告、发票、缴费单等文件)法定专营权,是承接本项目的唯一法定物流配送服务提供商。
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天**路155号,157号,159号13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14日至2026年07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市**区珠江**花城大道66号
联系电话:冯工 020-****1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六路232号****会大厦东座9A10室
联系电话:朱姗姗、林淑筠、陈菁020-****935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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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