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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67227N | 建设单位法人:翟帅 |
| 王德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西河镇新庄村北 |
| 年产100万吨建筑用灰岩石料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1-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西河镇 |
| 经度:117.910020 纬度: 36.508190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9-18 |
| 川环报告表〔2018〕2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1-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67227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467227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11MA3CBM4J44 | 竣工时间:2019-01-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0-03-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0-04-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万吨建筑用石灰岩石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万吨建筑用石灰岩石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产线工艺流程采用鄂式破碎机进行破碎,本项目在加工区进料口设置抑尘洒水装置,洒水速率为2.5L/m2/min,可有效使加工物料湿润,减少加工过程起尘量。经过喷淋后的石料进入加工区,本工程石料破碎采用鄂式破碎机进行石料的破碎,在破碎工序设置水雾喷淋设施,破碎后的石料由皮带运至振动筛进行筛分,筛分出五种规格的石料,即石粉(0-0.5cm),石子(3-4cm,2-3cm,1-2cm,0.5-1cm)。本工艺只有一条生产线,所采用的设备主要有鄂式破碎机、振动筛、振动给料机等。其生产流程如下:原矿石料由采场汽车运至石料加工线,经人工送入破碎机进行破碎,经过初加工后的碎石,进入振动筛进行粒度分级后,即为不同规格的产品,各级石子分别由输送带输送至接料口,由汽车运输外售,外售不畅时暂时存放于不同规格的堆料场地。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线工艺流程采用鄂式破碎机进行破碎,本项目在加工区进料口设置抑尘洒水装置,洒水速率为2.5L/m2/min,可有效使加工物料湿润,减少加工过程起尘量。经过喷淋后的石料进入加工区,本工程石料破碎采用鄂式破碎机进行石料的破碎,在破碎工序设置水雾喷淋设施,破碎后的石料由皮带运至振动筛进行筛分,筛分出五种规格的石料,即石粉(0-0.5cm),石子(3-4cm,2-3cm,1-2cm,0.5-1cm)。本工艺只有一条生产线,所采用的设备主要有鄂式破碎机、振动筛、振动给料机等。其生产流程如下:原矿石料由采场汽车运至石料加工线,经人工送入破碎机进行破碎,经过初加工后的碎石,进入振动筛进行粒度分级后,即为不同规格的产品,各级石子分别由输送带输送至接料口,由汽车运输外售,外售不畅时暂时存放于不同规格的堆料场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废气主要是粉尘。破碎、振分工序进料口设置抑尘洒水装置,并在其顶部安装集尘罩,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皮带输送过程采用封闭结构,降低扬尘污染;成品堆场设置围挡,并铺盖抑尘网,洒水抑尘。爆破、钻孔等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降尘降低起尘量。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轻质生活污水经沉降后洒水降尘;厂区设置车辆清洗台,车辆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主要是破碎机、振动筛、凿岩机等机械设备及爆破噪声和震动,采取隔声、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等措施。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该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卖,细砂外卖水泥厂,剥离的表土及废弃土石边开采边用于**回填及生态恢复,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所有固体废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3#生产线(原2#生产线)6座料仓分别设单机除尘器,原料存储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单机除尘器处理后由7#-12#排气筒排放;投料、一级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5m高排气筒排放,二级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爆破烟尘,表土剥离、钻孔、爆破产生的粉尘,破碎、筛分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物料堆放产生的粉尘,物料装载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本项目通过雾炮、水喷淋、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抑尘用水自然蒸发,洗车用水循环使用,自然损耗。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来削减设备噪声。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矿山剥离物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现**不具备爆破条件,根据环评报告表,本项目新增废土石产生量为2.5万t/a,废石回填,表土用于复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4.0375t/a,外售处理。本项目新增固废均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由于原有2#生产线为主要生产线,为响应环保要求,改进厂区原料存储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此条生产线设6座料仓(料仓与生产线之间的物料通过密闭皮带输送);为便于今后企业对生产的管理,将此条生产线命名为3#生产线,本项目**生产线命名为2#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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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947 | 1.586 | 37.95 | 0 | 0 | 32.533 | 1.58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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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 |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9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抑尘用水自然蒸发,洗车用水循环使用,自然损耗。 | / |
| 1 | 布袋除尘器 | 《**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 本项目废气主要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料仓存储原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破碎、筛分工序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3#生产线(原2#生产线)6座料仓分别设单机除尘器,原料存储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单机除尘器处理后由7#-12#排气筒排放;投料、一级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5m高排气筒排放,二级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二级破碎、筛分工序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3mg/m3,投料、一级破碎工序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7mg/m3,3号线7#料仓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4mg/m3,3号线8#料仓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8mg/m3,3号线9#料仓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7mg/m3,3号线10#料仓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7mg/m3,3号线11#料仓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0mg/m3,3号线12#料仓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4mg/m3,均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
| 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减振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4-59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3-48dB(A)之间,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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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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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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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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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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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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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