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二期工程—博贺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审批
广东-茂名-电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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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贺渔港经济区二期工程—博贺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已委托****对其“**博贺渔港经济区二期工程—博贺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现有项目基本情况

**新区博贺镇水质净化厂(首期工程)于2019年7月取得****管理委员****环保局的批复(茂**环〔2019〕5号),并于2021年8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新区博贺镇水质净化厂(首期工程)建设5千吨/****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工艺。尾水经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者后排放至博贺港海域。

2、扩建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博贺渔港经济区二期工程—博贺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

选址选线:博贺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位于博贺村东北侧,临近918乡道。

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在原有首期工程基础上进行二期工程扩建及完善尾水排水管道,二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占地面积为1.95万平方米;扩建后全厂总设计处理规模达到1.5万吨/日,总占地面积达到3.41万平方米。

博贺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服务范围为博贺渔港经济区,服务面积约为232公顷。扩建后全厂服务范围包括博贺镇镇区、博贺渔港经济区等。扩建后全厂总服务范围面积达到447公顷。二期工程废水处理采用A2/O—AO处理工艺,尾水排放执行标准与首期工程一致,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博贺港海域。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668-****360

联系地址:**市**新区博贺湾大****花园6号302房之一

Email:****@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3169

联系地址:**市**区**中路363号4楼

Email:****084514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该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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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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