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粮油单产水平提升,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2026年**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办公室来函来电反馈,联系电话:0593-****130。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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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3日
2026年**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在全市扶持一批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单产提升行动,重点支持水稻。通过项目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比当地上一年平均亩产高10%以上,油菜等其他粮油作物单产比当地上一年平均亩产高5%以上,水稻集中育秧等关键增产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
二、建设内容
支持福****农场、******农场、********社、******农场、福****农场、******农场、福****农场、******农场、******农场、******农场、******农场等11个规模种植主体承担2026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面积达1100亩,应用高产优质品种、改善生产设施装备、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等,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潜力,提高粮油作物单产。
集成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粮油“五新”。水稻上,推广精量播种、精准条播、叠盘暗出苗、工厂化机插育秧、全程机械化、一喷多促等技术。甘薯上,选用优质脱毒种薯(苗),推**旱轮作、增施有机肥、轻简化栽培、稻草覆盖等技术。
三、补助标准
上级共下达我市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助资金230万元,原则上用于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的补助金额不超过省级下达补助资金的50%,其中补助设施装备的资金不超过设施装备投资总额的80%。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在全市建设11个水稻、甘薯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示范片,各承担项目主体补助金额依据购置的农机和示范面积分配,先予以计划所购买的农机金额80%补助,结余资金根据各个主体面积进行分配。承担单产提升项目的主体不得与承担绿色高产高效项目的主体重复。
四、资金使用
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精量播种(穴播)、精准条播等播种育秧流水线和暗化出苗室、平田机、碎土机、叉车、宽窄行插秧机、钵苗移栽机、抛秧机、飞播机械、育秧(苗)大棚、水肥精准调控(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有助于提高育秧(苗)效率、提升单产水平的设****装备所有权归项目主体所有);育秧盘、育秧基质、高氮高钾复**、商品有机肥、生物农药、“一喷多促”药剂等物化投入补助,以及社会化服务补助、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支出。所有机械设备、补助资金等不得与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以及其他财政补助项目重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洪晓红担任组长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工作专班,专班成员由纪宏、陈昭蓉、施素秀、吴振利、高璐、潘明树、陈承疆组成。****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洪晓红担任,负责主持项目实施,陈承疆负责粮油规模种植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技术指导,组织规模、技术培训,测产验收,技术总结和信息上报等。要切实加强对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申报制度,主体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种植地点、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立足于指导、服务、扶持、规范的工作思路,集成良种、良法、良田、良机、良制,推动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实现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力机型的“三主融合”,提升单产水平。
(二)强化技术支撑。成立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小组,对关键农事季节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提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实现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提升粮油单产水平。
组 长:洪晓红 ****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成 员:潘明树 ****服务中心推广研究员
陈承疆 ****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陈德葛 ****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施素秀 ****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吴振利 ****服务中心农艺师
高 璐 ****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蓝春准 ****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吴本凯(身份证名:吴思稳) ****服务中心农艺师
夏 露 ****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王静宏 ****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叶 子 ****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张文婷 ****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三)过程记录。项目主体要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记录,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文字和视频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要强化过程管理,实行一主体一档案,全过程建立档案,记录落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成效评估等内容,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等。
(四)测产验收。****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测产,每个主体随机选取3个点进行测产,每个点面积不小于1亩,最终产量平均后,与当地上年单产水平进行比较。测产过程产生的费用由主体承担。
(五)规范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做好资金分配、安排和公示工作,确保公开、透明、规范。要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和《**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管理办法》(闽农经函〔2024〕360号)、《****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农计函〔2026〕9号)规定,保障资**全高效使用。项目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小微权力平台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等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六)严格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设成效、主要做法、资金使用、问题建议和下一步计划等进行分析总结;同时,将项目主体档案上传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cn)并填报资金兑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