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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县岔流新开河治理工程项目已于2026年7月8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验收调查报告等附件材料(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内容)予以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县岔流新开河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
投资总额:实际环保投资231.79万元;
建设内容:河道疏浚4.35km;堤防加固2.12km,险工段加固6.92km,岸坡护砌1.18km;改建袁滩桥、移址拆建袁滩闸、**吴滩挡水堰,沿线配套建筑物17座;拆建、改造管理设施;**防汛道路35.49km等。
建设地点:**县境内,自淋头河与大**交汇处至**河。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6 年7月14日至2026年8月11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182****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