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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网络提问,现对**区2026年镇村公路提升 (项目名称) /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的提问作出如下答复:
问题:招标文件明确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单位)的人员担任;勘察负责人:必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勘察单位)的人员担任;但是如果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其他专业人员由哪家单位提供。 请问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前附表2.2.4(2)主要人员B:专业设计负责人:造价专业人员可否由勘察单位提供人员标书代写
答复: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前附表2.2.4(2)主要人员B:明确写明:“二、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专业设计工程师任职资格:(3)专业设计负责人:③、造价专业(1名)”。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答疑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